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5-11-0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全校教职员工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的积极性,推进科研育人和创新人才培养,保障学校科研工作不忘学术初心,增强学校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鼓励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根据《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管理规定(试行)》(东海职院〔2025〕52号)文件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科研教研成果奖励申报与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校属各单位在职在岗教师、行政人员均可申报。
二、成果范畴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所取得的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各类获奖成果、决策咨询成果、教研科研项目成果、论文、学术专著、艺术作品、专利等相关成果。
三、申报要求
科研教研成果奖励申报由项目负责人或成果完成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在2025年10月15日之前按要求自主录入至学校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青果系统)中,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科研处负责审核系统内登记的成果信息(奖励以录入信息为准)以及各单位提交的佐证材料(原件经核实后退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完成相关审议后,奖励结果公示 5个工作日。
(二)各项奖励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执行,奖励发放后如发现弄虚作假等不端行为的将追回所发奖金,并按规定对相关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
(三)请各教学单位及有关处室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认真组织申报,由本单位填写《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教研成果奖励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请各单位将此汇总表连同成果原件、复印件及有关佐证材料,于2025年10月15日前统一提交学校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科研处联系人:叶晨煜,联系电话:17759512663;邮箱地址:xmdhkyc@163.com;办公地址:5号楼5-514室。
附件:东海职院科研〔2025〕16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rar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