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06-20校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闽科监函〔2023〕24号)工作要求,针对我校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自查清理工作,进一步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着力遏制学术不端问题增量,加强学术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二、自查清理范围
(一)自查清理对象
各单位科研人员对2018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含教研教改论文)开展学术不端问题自查和无实质学术贡献挂名清理。
(二)自查清理重点
对符合自查清理范围的论文要逐一自查,重点核查以下几个方面:
1. 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 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 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 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情况;
5. 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6. 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三、自查清理工作要求
各单位务必组织所辖教职员工积极、有序开展自查清理,加强项目原始数据管理,统计汇总此期间所有学术论文(含教研教改论文)成果并建立单位工作台账(格式详见附件)。对自查清理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勘误、撤稿等补救措施。以本次自查清理工作为契机,加强内控管理,对论文等科研成果严格审核把关,严惩科研失信行为。请各单位于7月2日前将纸质材料签章后一式一份提交科研处,联系人:叶晨煜,邮箱:xmdhkyc@163.com。
附件: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pdf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20日